77.依憲法本文規定,下列何人應受補習教育?
(A)貧苦之學齡兒童
(B)無力升學之學生
(C)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
(D)原住民學齡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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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60), C(4859), D(63), E(0) #133321

詳解 (共 6 筆)

#128025

憲法第160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
府供給書籍。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
政府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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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560
憲法第160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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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491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3條:
補習及進修教育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凡已逾學齡未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予以國民補習教育;已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得受進修教育;志願增進生活知能之國民,得受短期補習教育。

想知道其他更詳細的可以自行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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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620
憲法第16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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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13
補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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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95
是指夜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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