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25112
年份:114年
科目:牙醫學(六)(包括齒顎矯正學、兒童牙科學、牙科公共衛生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79.依醫師法規定,關於醫師提供病人醫療服務的規定,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A)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B)醫師如無故拖延危急病人之處置,會處以徒刑及罰鍰處分
(C)無故拖延危急病人之處置會受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D)將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醫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