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對公民不服從概念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通常是為了更高的宗教、道德或政治原則,違反法律的行為
(B)通常堅持避免暴力
(C)公民不服從是私下進行的違法行為
(D)公民不服從運動的知名倡導者包含甘地、梭羅與馬丁路德金恩
統計: A(124), B(226), C(2529), D(36), E(0) #2965865
詳解 (共 3 筆)
公民不服從
(一)正式提出者
1 梭羅(Thoreau),著有《論公民的不服從》。
2 另外代表人物:甘地(Gandhi)、金恩(King)。(D)
馬丁路德‧金恩的非暴力抗爭:1955年黑人婦女羅莎‧帕克斯,因為搭公車時
拒絕讓位給白人而被捕。馬丁路德‧金恩為了聲援羅莎而積極投入民權運動。
1963 年,金恩領導黑人於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爭取民權的遊行活動,並發表演
說「我有一個夢」。
我有一個夢:有一天,這個國家將站起來,實現她信條的真諦:「我們認為所
有的人都生來平等的真理是不證自明的。」
我有一個夢:我的四個小孩有一天將能生活在一個國度,在那裡,人們不是從
他們的膚色,而是從他們的品格來評價他們。
金恩採取公開與非暴力的方式,爭取美國黑人應有的權益,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但最後卻遭白人刺殺身亡。
3 2006年間發起的紅衫軍「天下圍攻」反貪腐倒扁行動,總指揮施明德等16人
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2009年2月臺北地院全部判處無罪。
判決指出,倒扁集會雖未經許可,或造成民眾些許不便,但確實引起許多迴響,
仍在民主社會得以忍受之範圍,國家自應予以尊重。
(二)意義
1 從事公開、非暴力、合乎良心、但違反現行法律的行動。(B)(C)
2 公民不服從是一種追求公平正義、對抗政府的合法確是不正義作為的行為。(A)
3 目的:促使政府改變法律與政策。
(二)符合公民不服從行為的條件
1 必須是公民所接受的價值,並以自由、平等、社會合作為原則。
2 公民不服從的事務,限於實質且明顯的不正義情形。
3 已向政府發出正義的呼籲,但未能獲得改善,
只好採取公民不服從作為最後的手段。
(三)代價
1 常被視為違法行為,政府會對從事公民不服從者予以處罰。
2 若政府採取鎮壓手段,從事公民不服從者容易造成受傷或死亡。
3 從事公民不服從者,有時會採取激烈方式來表達抗議,或是遭到暗殺。
資料來源 高中公民 第一冊 第五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