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所界定的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下列何者錯誤?
(A)公職人員共同生活之家屬
(B)公職人員之配偶
(C)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D)公職人員依法辦理強制信託之受託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4), B(44), C(1639), D(2281), E(0) #2822967

詳解 (共 5 筆)

#5267059
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但依法辦理強制信託時,不在此限。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與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但屬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不包括之。
五、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六、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
前項第六款所稱之助理指各級民意代表之公費助理、其加入助理工會之助理及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助理。
272
2
#5388287
第3條
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但依法辦理強制信託時,不在此限。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與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但屬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不包括之。
五、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六、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
前項第六款所稱之助理指各級民意代表之公費助理、其加入助理工會之助理及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助理。
(A) 公職人員共同生活之家屬 ---O
(B) 公職人員之配偶 ---O
(C) 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O
(D) 公職人員依法辦理強制信託之受託人 ---X(依法辦理強制信託時,不在此限)
105
2
#5262418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3 條 本...
(共 3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2
0
#6140497
機要人員:
指擔任經銓敘部同意列為機要職務之人員
得不受法定任用資格限制
屬公務人員任用法上的公務人員
12
0
#5264868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3 條 ...
(共 2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4119701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私人筆記#7423576
未解鎖
8.               8...
(共 4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