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下簡稱本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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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會過去,美會留下。 高一上 (2014/07/17)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2157號判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俾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看完整詳解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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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卷卷 Majie(離上榜差 大二下 (2019/07/23)
單就大法官釋字第777號和考題做對照,扯到「故意或過失」、「有無認識」、「意外」等此範圍內相關「文義解釋」的考題部分,因現行法條未明確化,根本沒有正確答案...,所以自民國108年5月31日起,一切要等修法明確化後才做準,目前是處於灰色模糊地帶,答案怎選都不一定正確或錯誤,也就是無解考題。 --------------------------------------------- 從大法官解釋來看,只告知違憲,而就「文義解釋」的部分,把這個皮球踢回修法者,請修法者根據「構成要件部分」、「義務部分」、「法律效果部分」再重新檢討,把文義給明確化;除102年系爭規定前之外,原有條文違反部分,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也就是說只要扯到「故意或過... 查看完整內容 |
15F 安靜 大四下 (2024/03/01)
肇事逃逸罪:部分概念和釋字重點可概括閱讀!
選擇題會選.但申論可以能多深讀一點!!
修法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
行為人對於這肇事是故意?過失的還是無過失/不可抗力ㄉ...
在肇事逃逸罪而言,發生交通事故→是客觀要件非主觀要件
無過失引發車禍→釋字777把無過失幹掉(是因為違反....法律明確性/罪刑法定原則)
除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之事故,依其文義及刑法體系整體關聯性判斷, 為該條所涵蓋,而無不明確外,其餘非因駕駛人故意或過失所致事故之情形是否構成「肇事」 尚非一般受規範者所得理解或預見,於此範圍內,其文義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此違反部分 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EX:在路口停等紅...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