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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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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1/10/28)選擇題51-100#1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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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1/10/28)選擇題51-100#111539 |
科目:
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1/10/28)選擇題51-100#111539
年份:
111年
科目:
升官等/薦任◆政府採購法
83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B)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者,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以供審查,並無違反採購法規定。
(C)機關於招標文件要求特定之商名,並註明「或同等品」字樣者,即不違採購法。
(D)採購法第26條第3項所稱同等品,指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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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雙雙
2023/04/17
私人筆記#5029006
未解鎖
政府採購法 第 26 條 (一)機...
(共 4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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