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何種情形為法院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之事由?
(A)當事人死亡
(B)訴訟中有犯罪嫌疑牽涉其裁判
(C)當事人受破產宣告
(D)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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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2), B(1120), C(38), D(155), E(0) #138965
統計: A(172), B(1120), C(38), D(155), E(0) #138965
詳解 (共 8 筆)
#319686
(A) 當然停止
(B) 裁定停止
(C) 當然停止
(D) 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B) 裁定停止
(C) 當然停止
(D) 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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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39
第一百九十一條(擬制合意停止)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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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8526
(A)當事人死亡(X;當然停止)
(B)訴訟中有犯罪嫌疑牽涉其裁判(O;裁定停止)
(C)當事人受破產宣告(X;當然停止)
(D)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X;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民事訴訟法 第 168 條 (當然停止(一)-當事人死亡)
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民事訴訟法 第 174 條 (當然停止-破產宣告)
當事人受破產之宣告者,關於破產財團之訴訟程序,在依破產法有承受訴訟人或破產程序終結以前當然停止。
當事人經法院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裁定開始清算程序者,關於清算財團之訴訟程序,於管理人承受訴訟或清算程序終止、終結以前當然停止。
當事人受破產之宣告者,關於破產財團之訴訟程序,在依破產法有承受訴訟人或破產程序終結以前當然停止。
當事人經法院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裁定開始清算程序者,關於清算財團之訴訟程序,於管理人承受訴訟或清算程序終止、終結以前當然停止。
民事訴訟法 第 191 條 (擬制合意停止)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前項訴訟程序停止間,法院於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如無正當理由兩造仍遲誤不到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前項訴訟程序停止間,法院於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如無正當理由兩造仍遲誤不到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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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66
但問的是"裁定停止",並非"當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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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6
168.17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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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48
當事人死亡 不是當然停止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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