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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28507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28507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9 甲營造商承攬乙機關之橋梁工程,因乙招標文件中需求書誤植結構之耐重度,造成甲建造完成之 橋梁無法供聯結車通行,以致橋梁實用性及公共利益受損。下列關於承攬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之施工錯誤乃屬不可歸責於己,甲仍得請求全部之報酬
(B)因完成之橋梁無法供聯結車通行,有損於通常使用之目的,乙仍不得請求甲修補該瑕疵
(C)若橋梁無法供聯結車通行之瑕疵不能修補時,縱不可歸責於甲之事由,乙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D)若橋梁完工交付後,因強烈地震而震垮,乙仍須給付全部之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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