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關於保全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B)債權人聲請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C)關於假扣押聲請之裁定,不得抗告,僅得另訴請求法院審理
(D)債權人請求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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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61), C(2999), D(196), E(0) #936264
統計: A(33), B(61), C(2999), D(196), E(0) #936264
詳解 (共 3 筆)
#1155250
(A) 第 522 條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B)(D) 第 526 條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C) 第 528 條 關於假扣押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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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062
(A)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O)
(B)債權人聲請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O)
(C)關於假扣押聲請之裁定,不得抗告,僅得另訴請求法院審理(X;得抗告)
(D)債權人請求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O)
民事訴訟法 第 522 條 (聲請假扣押之要件)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民事訴訟法 第 526 條 (請求及假扣押原因之釋明)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民事訴訟法 第 528 條 (假扣押裁定及抗告)
關於假扣押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抗告法院為裁定前,應使債權人及債務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抗告法院認抗告有理由者,應自為裁定。
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經抗告者,在駁回假扣押聲請裁定確定前,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不受影響。
抗告法院為裁定前,應使債權人及債務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抗告法院認抗告有理由者,應自為裁定。
准許假扣押之裁定,如經抗告者,在駁回假扣押聲請裁定確定前,已實施之假扣押執行程序,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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