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點:
1.已離職,同時既得、非既得條件都無法達成→沖回已認列勞務成本與權益
2.未離職,但選擇領回已提撥薪資,只有非既得條件未達成→須加速既得
→本題是第一點,題目「20X2 年初,其中1位員工離職而停止對該計畫之提撥,並領回截至當日已提撥之薪資$120,000。」,可以看出,非既得條件未達成是因為已離職(既得條件未達成)而連帶產生的結果,故這與加速既得毫無關聯,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