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著物部分之銷售價格(含稅)=土地及其定著物之銷售價格2億5,000萬*房屋評定標準價格200萬*(1+徵收率5%)/
[土地公告現值為790萬+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200萬*(1+徵收率5%)]=5,250萬(含稅)
應稅銷售額(房屋)=5,250萬/1.05=5,000萬
免稅銷售額(土地)=2億5,000萬-5,250萬=1億9,7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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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一、(三)美好公司銷售土地及房屋給如滿公司,但雙方簽訂買賣契約時僅約定土地及房屋銷售總價為 2 億 5,000 萬元(含稅) ,未分別載明土地及房 屋之銷售價格分別為何。已知土地公告現值為 790 萬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 200 萬元,試問美好公司免稅及應稅銷售額各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