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稅額=(內銷銷售額1,800萬-銷貨退回及折讓50萬)*5%+外銷銷售額3,500萬*稅率0%=87.5萬
進項稅額=(當期進貨及費用(未含稅)950萬-進貨退出 250萬)*5%=35萬
當期應納(或溢付)稅額=銷項稅額87.5萬-進項稅額35萬=5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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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一、(二)好運公司是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111 年 7、8 月內銷銷售額 1,800 萬元、銷貨退回及折讓 50 萬元;外銷銷售額 3,500 萬元,無任何銷貨 退回及折讓,當期進貨及費用(未含稅)950 萬元、進貨退出 250 萬 元。另好運公司支付交際應酬費用 80 萬元、購買一部 5 人座之自用乘 人小汽車價款 200 萬不得扣抵元。試問好運公司當期應納(或溢付)稅額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