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十字路口,於停等紅燈時,車輛後方遭一機車騎士 乙因煞車不及衝撞,乙摔倒在地,頭部因此撞擊地面。甲下車查看,見 乙倒地後起身似無大礙,甲心想「反正也不是我撞他的」 ,於是趁號誌轉 綠燈後便驅車離去。乙也以為只是頭有點暈,便離開現場。沒想到乙當 晚因顱內出血,延誤送醫而死亡。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乙曾 和甲發生過交通事故,甲涉有嫌疑。警方為了避免打草驚蛇,便請甲以 證人名義而非犯罪嫌疑人名義,到案說明。甲到警局證述事發經過後, 警方即以此份供述筆錄及監視器畫面作為證據,移送檢方偵辦,後經檢 方起訴。請問:

(二)甲之供述筆錄能否作為認定甲有罪之證據?(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