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信義公司於第一年初以繼續在公司服務滿 4 年且銷售團隊於 4 年中銷售 A 產品
超過 50,000 單位為條件,給與該團隊 22 位員工,每位 2,000 單位之認股權,該
認股權給與日之公允價值為每單位$14。
第一年底,計有 4 位員工離職,公司預估第二、三、四年離職員工人數分別為
每年 2 人。此時預估應該可以於第三年達到銷售 50,000 單位之條件,第一年底
認股權每單位之公允價值為$15。
第二年又有 3 位員工離職,此時預估第三、四年離職員工人數分別為每年 2 位,
雖然預估應該可以於第三年達到銷售 50,000 單位之條件,但公司於此時修改績效
條件,將銷售目標提高為需達到銷售 60,000 單位。公司預估應該可以於第四年底
達到此條件,第二年底認股權每單位之公允價值為$16。
第三年有 3 位員工離職,預估第四年將有 2 位員工離職,截至第三年底實際共
銷售 A 產品 45,000 單位,此時公司預估至第四年總銷售單位應該可以達 60,000
單位,公司第三年底為了更加激勵員工努力,將每人認股權單位提高至 2,400
單位,此時認股權每單位之公允價值為$12。
第四年又有 2 位員工離職,此時 4 年合計之銷售單位數達 61,000 單位,每單位
認股權之公允價值$10。
試作:
第一至第四年每年年底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應有之相關分錄。(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