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學者Heywood之見解,可將政治定義為"人們制定、維繫和修正其生活一般規則的活動",然而,除此之外,亦有許多學者從不同面向來界定政治。關於以"權力"來界定政治的相關概念,茲依題意,分述如下:
(一)政治即權力的界定
1.權力的界定
所謂的權力,根據學者Dahl於觀察美國New Haven小鎮後所得出的結果,可以界定為"A
使B去做B不想做的事"。
2.政治即權力的界定
(1)此種界定的代表學者為拉斯威爾(Lasswell)。其主張政治即是某人有權力透過任何手
段以達成其目的。
(2)然而此種界定雖然極大化了政治學的研究範圍,使生活週遭呈現一種"裡外皆政治"(泛
政治化)的現象,惟卻也可能使的政治淪為壓迫與算計之汙名化的代名詞。
(二)政治即權力之辯證
1.雖然"權力"為政治學研究中所著重的重點之一,而學者亦對"政治即權力"做出了相關的
論述,然而我們不可就此將政治與權力劃上等號。
2.例如在家庭中,父母要不要給小孩零用錢?要給多少零用錢?此種議題雖然涉及了權力的
行使,惟若將此種議題界定成政治事件,未免有過度侵害私人領域之虞。據此我們可以
知道政治與權力為兩個不完全相等的概念,吾等在探討時,不可將之混為一談。
安斯突茲的分類
政治是一種權力現象(Lasswell)
政治是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David Easton)
政治是衝突的管理(M. Duverger和安斯突茲)
政治是規範性目的的實踐(Plato, Aristo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