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甲駕車不愼撞倒乙,致乙身受重傷,送醫住院治療,乙支出新臺幣(下同)10 萬
元醫藥費,喪失勞動能力,致收入減少。乙住院期間,家中價值 50 萬元鑽石珠寶
被盜。出院返家後,乙因腳傷尚未痊癒,爬樓梯時,自樓梯上跌落,身體受傷。此
外,乙因車禍住院,始發現其腦瘤之宿疾,致不堪勝任職務,向所屬機關自動辦理
退休。甲撞傷乙後,駕車逃逸時,於慌亂中,追撞前行車輛,導致前車車身起火,
前車乘客丙下車後因火勢兇猛,為快速逃離現場,將橋縫誤為安全島而跳落橋下受傷。
試問:乙對甲,丙對甲得主張何種權利?(4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