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誘因-
(1)未消化完的預算可以保留至下年度
(2)部門預算不再項目分項,讓主管在必要時可以彈性運用
2.授權與彈性-授權決策者彈性運用預算,但需向結果負責
3.賞罰分明的課責機制-以績效決定撥款
1. 彈性:又稱支出控制預算,包括不細分部門預算項目及允許年度結餘預算保留下年度。
2. 結果導向:又稱任務導向預算,主張把防弊措施去除,改以決策者向結果負責,授權主管放手決定預算。
3. 績效掛帥:主張以績效決定撥款,衡量目標,強調績效評估。
前言-Osborne 與 Gaebler 在《新政府運動》一書中強調政府有十種特質 因此在預算編製方式上也採用私部門較為相近之預算編製手法
(一)企業化預算意涵
(二)企業化預算特徵
1.績效掛帥
2.結果導向
3.彈性授能(節流分享)
結語-企業化預算限制(績效指標和衡量之應用問題/目標設定之共識問題/政府績效之因果關係難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