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漏報的檢查方式跟設置標準都寫得很傷眼
--設置規定
一、瓦斯對空氣之比重未滿一時(天然氣)
(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以下簡稱"瓦斯")
(一)設於距"瓦斯"水平8公尺以內。但樓板有60公分以上之樑...,設於近"瓦斯"處。
(二)...天花板附近設有吸氣口時,設在距"瓦斯"與天花板間,無60公分以上之樑...區隔之吸氣口1.5公尺範圍內。
(三)檢知器下端,裝設在天花板下方三十公分範圍內。
(一)(二)意思是
瓦漏報要在"瓦斯"8m以內,在吸氣口1.5m以內。而且前述範圍內不得有超過60cm的樑
道理跟偵煙型探測器的區劃一樣,會被超過60公分的樑或類似構造體區隔
--檢查方式(沒有說是哪種檢查? 就當作是最值得考的檢知器性能檢查)
0. 每一回路有N個檢知器,就選擇當中的20%個檢知器,以加瓦斯試驗器(使用甲烷)施加瓦斯
1. 能夠確認檢知器已經動作(檢知器或中繼器的動作表示燈、區域警報),檢知器動作後開始計時
2. 無法得知檢知器是否動作,就從加瓦斯後開始計時
判定
1.的情形:瓦斯漏氣表示燈需在60秒內亮
2.的情形:80秒內亮
以上時限如果有使用中繼器再+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