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英國學者柏林(Isaiah Berlin)提出「消極自由」(negative freedom)和「積極自由」(positive freedom)兩種自由的概念,請加以說明。並就教育屬於那一種自由,以及教育在這兩種自由的概念中要如何定位加以論證。(25分)【101原三】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自由的意義:自由是人們所追求的理想之一,每個人都希望有完全的自由,茲題意說明如下:
一.消極自由negative freedom)
1.外在自由的條件,有了能力,還要不受限制才能發揮。
2.Berlin的觀點:在什麼樣的限度以內,某一主體(可能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可以或應當被容許做他能做的事,或成為他所能成為的角色,而不被干涉的自由。
3.指基本的人權保障,只對有能力者適用。
二.積極自由(positive feedom)
1.內在的自由條件,可增進每個人的能力。
2.Berlin的觀點:甚麼東西、或甚麼人,有權控制或干涉,從而決定某人應該去做這件事、成為這樣的人,而不應該去做另外一件事,成為另外一種人的自由。
3.指去指導他人增進當事人的能力,以培養其行為的自由。
所以需先有積極自由之後,消極自由才會具有意義,而必須有消極自由的空間,才可達成自我實現。
三.教育自由的定位
1.從教育的角度來看,「積極自由」就等於教育。因為教育就是要指導學生學習各種智能,以具備各種能力,去應付生活上所面臨的各項挑戰。
2.但要避免假藉「積極自由」之名,而行控制之實,這會造成對個人的壓制,使個人無法完全的去追求人生的理想。
3.必須保有「消極自由」的空間,才能夠給一個人完全的私人空間,去追求人生理想的實踐,堅持消極自由是保障人類生存的底限。
詳解
教育應屬積極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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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
不受別人干涉的自由,被伯林叫做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消極自由是一種「只要別人什麼事都不對你做,你就會自動擁有」的自由。
積極自由(positive liberty):
積極自由強調的就是:人要能夠順利實現某些最理性、重要的慾望。有時候人無法實現某些最理性、重要的慾望,並不是因為他受到別人的干涉或阻撓,而是因為他「受制」於自己的其他慾望,就如同上述例子裡的人受制於癮頭那樣。若要讓人獲得消極自由,其他人只要不對他做任何事情就可以了。但若要讓人獲得積極自由,其他人有時候得主動幫助他、教育他、開導他。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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