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受文者:本縣所轄鄉鎮市公所 發文日期:106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府觀文字第106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條件: 附件: 主旨:為呈現地方慢城特色的魅力,惠請本縣所轄各鄉鎮市公所提供辦理兼具慢活、慢食、慢遊的地方特色計畫之經驗、建議與需求等方案予本府參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年○月○日國漫城字第○○○○○○○○○○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縣榮獲國際漫城認證一節,惠請縣轄各鄉鎮市公所提供辦理兼具慢活、慢食、慢遊的地方特色計畫之經驗、建議與需求等方案予本府規劃之參考。 三,隨函檢附本縣榮獲國際慢城認證宣傳頁一紙,惠請協助廣為宣傳,期許吸引國內外觀光客前往觀光體驗,藉以活絡地方經濟增加財政收入。 正本:所屬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花蓮縣政府


不好意思,想請問大大們,一些關於公文的問題。
我在練習其他公文題目時,有遇到需要函覆某一機關的公文(時間&字號是104年4月10日教字1234567890號函)。我在寫公文時,104年是佔公文紙的一格還是兩格@@?然後號面的字號是每兩個數字一格嗎?上網查了很多資料,好像都沒有確切的答案@@
怕說明不清楚,直接打在下面
主旨:OOOOOOOOOOOOO。
說明:
一、復貴部104年4月10日教資字第1234567890號函(這邊數字的寫法所占格數,是104年直接寫在1格中,還是10寫一格,然後4一格?後面的字號是每兩個數字佔一格嗎?)
二、本案由貴部補助OOOOOOOOO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