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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104188
科目: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地權之基本條件與限制為何?請依規定說明之。(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YUN

(一)外國人取得地權之基本條件

土地法 第18條:
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


(二)外國人取得地權之限制
土地法 第17條1項:土地種類
左列土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一、林地。
二、漁地。
三、狩獵地。
四、鹽地。
五、礦地。
六、水源地。
七、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

土地法 第19條1項:土地用途、面積、地點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左列各款用途之土地,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一、住宅。
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三、教堂。
四、醫院。
五、外僑子弟學校。
六、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
七、墳場。
八、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