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02 年 5 月間,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提案調查並糾正內政部,有關截至 100 年 12 月底止,各級政府已徵收土地中,計有 132 案,土地面積 137 萬餘平方公尺, 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後,迄未依核准興辦事業或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合計 耗費公帑逾新臺幣 58 億餘元,未施予後續管考及監督,核有嚴重怠失,爰依法 提案糾正。茲請針對此種違規情形,就土地徵收條例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說明 應如何導正處理,以健全土地徵收制度?(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