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防火管 理 ?︵五分︶依消防法規定,應實施防火管 理 的一定規模以上之供公眾 使用建築物有那些?︵二十分︶請依﹁消防法施 行 細則﹂之規定回答。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依照消防法大意如下: 1.一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管理權人應遴用防火管理人制定消防防護計畫書,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應依照消防防護計畫書執行。 2.地面11層樓以上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制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書,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3.其防火管理人應接受防火教育宣導.訓練,領有證照後始得擔任。 4..防火管理人其防火教育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其每三年需要接受複訓一次。 消防法細則大意如下: 一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分別有 1.戲院.電影院.夜總會 2.理容院.按摩店.酒吧 3.500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商場 4.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 5.醫院.療養院 6.200平方公尺以上學校.補習班.訓練場 7.500平方公尺以上且人數達30人以上的工廠 8.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詳解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其管理權人應遴用防火管理人 責其制定消防防護計畫 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消防防護計畫 員工人數在十人以上者 應編列滅火般 通報班 避難引導班 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 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防火避難之教育訓練 每半年實施滅火通報避難訓練一次 每次時間不得少於四小時 應實施防火管理的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有 總樓地板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總樓地板面積兩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 訓練班 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其員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工廠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
詳解
1.防火管理
依消防法第13條,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書,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劃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2.消防防護計畫書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
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10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50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
滅火、通報及避難引導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
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防止縱火措施。
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
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
3.
詳解
3.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範圍如下
電影院、戲院、歌廳、舞廳、俱樂部。
理容院、指壓按摩場所、酒吧、視聽歌唱場所、酒店。
觀光旅館、旅館。
總樓地板在500m2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
總樓地板在300m2以上之餐廳。
醫院、療養院、養老院。
總樓地板在200m2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
總樓地板在500m2以上,其員工超過30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