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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含大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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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保險學(含大意、概要)-保險學概要_保險之財務經營(自編考卷)#1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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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無年度 - 保險學(含大意、概要)-保險學概要_保險之財務經營(自編考卷)#15905
科目:保險學(含大意、概要)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無年度 - 保險學(含大意、概要)-保險學概要_保險之財務經營(自編考卷)#15905
科目:
保險學(含大意、概要)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保險監理機關為加強保險人對於經營風險之控管,經常採取若干財務檢查制度或規定,例如(一)財務比率檢查系(insurance regul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IRIS)與(二)風險資本額制度(risk based capital, RBC),請說明此二制度在保險監理上之優缺點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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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相信明天會更好
(一) 保險監理資訊系統(IRIS);IRIS在運用上包括兩個階段,第一是統計階段(statistical phase):由每家保險公司呈報給NAIC的財務報表中計算十二項財務比率。若保險公司經測定有四項以上比率超出正常範圍,即被列為優先受檢的對象。第二是分析階段(analytical phase):自各州保險監理官組成一檢查小組來複核這些超過正常範圍的保險公司以及一些被選定接受檢查保險公司的財務報表。並由檢查小組將受檢公司劃分為第一、第二、第三及不須優先四個順序,以協助各州對在其監督下的保險公司依優先順序進行檢查。至於被列為不須優先的保險公司,各州只須施以例行性的檢查程序即可。IRIS統計階段的資訊是對外公開的,但分析階段的資訊則屬機密。惟應注意,經測定有四項以上比率超出正常範圍的保險公司必不必然表示其財務不健全,進一步尋求其它資訊並加以仔細地檢查仍屬必要。 (二) 風險資本額制度(RBC):傳統法定資本額均採固定數,惟其僅能就設立之新公司適用,於設立後正式營運,因各家營運規模及業務財務運用所面臨之風險亦有別,固定標準無法以一概全,故美國研發一套保險業之資本公式,稱為「風險基礎資本」,依保險業面臨之經營風險(包括關係企業風險(C0)、資產風險(C1)、保險風險(C2)、利率風險(C3)、及業務風險(C4)和「風險係數」(依風險程度予不同係數)計算該公司所應具備之「風險(基礎)資本額」。並據以與該公司之自有資本比較,若低於某一百分比則表示該公司未來之清償能力可能須加強監督。我國於九十二年七月九日亦已正式施行此一制度(詳參保險法第143條之4)。 此制度最主要之功能(即其優點)在於預防,蓋一家保險如果已經失卻清償能力,監理機關再監控其財務之健全與否,對該保險業與被保險社會大眾而言,已無任何意義可言。換言之,此制度最主要之功能即在於防範保險業失卻清償能力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