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與保證有何不同?又告知與通知有何差異?再者,廣義之告知義務與狹義之告知義務有何區別?試分別比較說明之。
【擬答】
(一) 告知意謂訂約時,要保人對保險人之詢問所為之陳述(保險法 64條,要保人需對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據實說明);保證係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人所特定擔保之事項。告知並不一定成為契約的內容,而保證必構成契約內容的一部分。
(二) 告知與通知同為說明之意,所不同者為告知係要保人提出要保申請迄契約成立這段時間,要保人所為之說明;而通知係契約成立後,要保人對保險人所為之說明。
(三) 廣義告知包括告知及通知;狹義告知僅指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