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學齡兒童及青少年學習成長的環境,班級老師與輔導人員如能適時的提供輔導與協助,可讓他們較快適應新的轉變,因此以下就班級導師與輔導老師兩方面提出探討(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2002):
(一)班級導師
1.隨時注意學生家庭結構與背景,並加以保密。
2.注意學生的情緒變化,給予積極主動的關懷。
3.注意日常生活用語,留意與學生談話的內容。
4.制止其他學生以不當的行為或言語來諷刺奚落別人。
5.隨時提供物質或精神上的建議與協助。
(二)輔導老師
1.扮演班級導師諮詢者的角色。
2.提供個別諮商。
3.使用閱讀治療
4.進行團體諮商。
5.追蹤輔導,保持聯繫。
綜合歸納以上的輔導策略,在輔導父母離異子女時有以下幾個要點:
(一)以孩子為中心
讓孩子有機會發問,可釐清孩子的疑惑及不安全感,減少孩子自責的情緒反應,同時也可讓孩子感受到父母對他的愛依然不變。
(二)給予關懷與愛,但不是放任
不管是父母或是學校老師,對於這些孩子都必須給予關懷與愛,但是不可因同情或是愧疚而對孩子的行為表現不加以要求,因加以教導,以免產生偏差行為。
(三)關注孩子的情緒反應
孩子在面臨父母離異時,或表現退縮憂鬱,或衝動憤怒,必須隨時加以留意,給予關注與輔導,協助孩子做好調適。
(四)提供支持系統
學校可透過團體諮商或是讀書會的方式,藉由各項活動及閱讀繪本心得分享的過程協助孩子走出陰影。
(五)提供安全可信任的環境
將孩子於離婚前後的環境變化減至最低,以降低孩子的不安全感及焦慮,在學校方面,老師須對班上同學做好輔導,培養同理心,制止不當的言語刺激與挑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