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的四個反面規準:
1.無據︰沒有根據和要防止的危害,則行為大概無害。
2.無效︰必然無效,不能用以防止危害。
3.無益︰無益或代價太高,其產生之危害大於防止之危害。
4.無需︰無需懲罰亦可防止或中止危害,即所付的代價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