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不是衛生署ㄛ
救護技術員分成初級、中級、高級。
各級救護技術員的受訓資格、訓練、繼續教育、得施行的救護項目、其他應循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訓練課程包括野外地區之救護訓練。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