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題: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被保險人在哪些情況下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許晨綺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具以下情形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1.年逾六十五歲,仍繼續工作者

2.因案停職或遭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3.出國視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4.因傷病留職停薪,普通傷並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兩年者

5.應徵召服兵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