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13
變更.增建.改建後之消防安全設備適用於變更.增建.改建前之設置標準,但下列敘述不適合
1.其消防安全設備為滅火器.火警自動警報.緊急照明燈.避難方向燈.緊急出口燈.緊急廣播裝置.手動報警設備.避難器具
2.增建,改建,變更樓地板在1000m2公尺以上,變更尺寸占原本樓地板面積1/2m2以上
3.變更前,其消防安全標準不符合當前標準
4.變更為甲類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