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2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3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