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假設臺北市土地累進起點地價為 100 萬元。甲男於臺北市有 6 處房 地,各占地 1 公畝,於該地設籍的人士及課稅地價如下表: 房地 設籍的人士 課稅地價 第一處 甲妻 350 萬元 第二處 甲本人 300 萬元 第三處 甲的父母 120 萬元 第四處 甲未成年子女 200 萬元 第五處 甲的岳父母 130 萬元 第六處 甲的成年子女 150 萬元 請問:甲應納的地價稅額為若干?請按自用住宅及一般住宅作答。 (10 分)

詳解 (共 3 筆)

愛睡的綿羊
愛睡的綿羊
詳解 #3393136
2019/06/03
自用住宅用地第二處:(甲本人)300 萬...
(共 14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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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ang
Zhuang
詳解 #3526198
2019/08/07
自用住宅都市三公畝適用順序:可自己指定下...
(共 2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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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Hung
Jack Hung
詳解 #5396825
2022/03/27

請問上述2個答案,那一個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