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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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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7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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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7年 - 107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74251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7年 - 107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74251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
107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⑵假設臺北市土地累進起點地價為 100 萬元。甲男於臺北市有 6 處房 地,各占地 1 公畝,於該地設籍的人士及課稅地價如下表: 房地 設籍的人士 課稅地價 第一處 甲妻 350 萬元 第二處 甲本人 300 萬元 第三處 甲的父母 120 萬元 第四處 甲未成年子女 200 萬元 第五處 甲的岳父母 130 萬元 第六處 甲的成年子女 150 萬元 請問:甲應納的地價稅額為若干?請按自用住宅及一般住宅作答。 (1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Jack Hung
請問上述2個答案,那一個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