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為因應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相關人員需每年參加特殊教育類研習至少 6 小時(每學期至少 3 小時)之規定,若您擔任本校的資源班召集人,請規劃一 份「全校性特殊教育研習推動方案」,務求達成以下目標:(1)提高教職員工參與意願與實際參加率;(2)兼顧研習主題的多元性與實用性;(3)落實教育局的時數要求。 請說明:
1.預定研習主題(至少三項),並簡要說明其設計理念與必要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