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藝術是一種視覺型式。以視覺目的為創作重點的作品,涵蓋範圍很廣。如繪畫、素描、電影、版畫、攝影,到藝術應用的服裝設計、工業設計、平面設計、室內設計、裝飾藝術,甚至是造形藝術的雕塑、建築陶藝有時也會被看作是視覺藝術的一部分。
▼其他諸如表演藝術、概念藝術、紡織藝術也包含在內。 傳統的視覺藝術通常是指美術作品包含手工藝品,而今的則包羅萬象。
視覺藝術(英語:Visual Arts),簡稱視藝,是一種藝術形式,是指本質上是以視覺目的為創作重點的作品,例如素描、繪畫、攝影、版畫和電影。而牽涉到三維立體空間物件的作品,例如雕塑、建築及陶藝則稱為造型藝術(plastic arts),但有時也視為是視覺藝術的一部份。許多其他的藝術形式也會包含視覺藝術的成份,因此在定義上並不是非常嚴格。許多的藝術形式(像表演藝術、概念藝術及紡織藝術)包括視覺藝術的概念在內,但也包括其他的藝術概念。許多應用藝術也列在視覺藝術中,例如工業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室內設計及裝飾藝術等形式[1][2][3]。
現今「視覺藝術」一詞的定義通常是指美術作品(fine arts),有時也包括了手工藝品(crafts)。在十九世紀下半葉工藝美術運動(Arts and Crafts movement)於英國等地興起之前,「視覺藝術家」僅指從事美術創作的藝術家(例如繪畫、雕塑或版畫)而不包括從事手工藝(handicraft)、工藝美術之藝術家。
在西方藝術中認為繪畫的藝術價值是視覺藝術中最高的,在東方藝術中也有類似的情形。在兩種文化中繪畫都是極高度依靠畫家的想像力,而且畫家最不需參與日常的勞動。在中國畫中評價最高的是「文人畫」,理論上是不太參與勞作的文人所畫。西方的藝術分類也有類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