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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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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術科職安訓練規1100707修法填充題題目2#99756
科目:
技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
年份:
110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6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技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選擇題 (0)
申論題 (16)
1.本規則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分類如下:
八、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1)________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 接受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_____或其代理人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亦同….
3.雇主對擔任下列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 吊升荷重在(1)____公噸以上之固式起重機或吊升荷重在(2)____公噸以上之(3)____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二、 吊升荷重在(4)____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三、 吊升荷重在(5)____公噸以上之(6)_____操作人員。
四、 導軌或升降路之高度在(7)____公尺以上之(8)____操作人員。
五、 (9)_____操作人員。
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前項人員,係指須經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人員訓練或
技能檢定取得資格者。
(10)_____擔任第一項各款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操作人員,應於事前接受第一項所定職類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一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十之規定。
4.雇主對下列勞工,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
一、_____操作人員。
二、 荷重在___公噸以上之_____操作人員。
三、 吊升荷重在___公噸以上未滿___公噸之___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或吊升荷重未滿____公噸之____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四、 吊升荷重在零點___公噸以上未滿____公噸之移動式
起重機操作人員。
五、 吊升荷重在零點____公噸以上未滿___公噸之____起重桿操作人員。
六、_____操作人員。
七、 使用___機具從事____作業人員。
八、 以___或____裝置從事金屬之___、切斷或加熱作業人員。
九、 ____作業人員。
十、 胸高直徑____公分以上之___作業人員。
十一、 ______作業人員。
十二、 _____作業人員。
十三、 ____作業人員。
十四、 ____作業人員。
十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_____擔任前項各款之操作或作業人員,應於事前接受前項所定職類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第一項第九款_____作業人員,依事業用______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規定,參加____人員專業訓練,受訓期滿成績及格,並提出結業證書者,得予採認。
第一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十二之規定。
5.雇主對擔任下列工作之勞工,應依工作性質使其接受安 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一、____。
二、____。
三、_____及_____。
四、______。
五、_____人員及_____人員。
六、_____作業主管、____作業主管及____作業主管。
七、 具有_____操作人員。
八、 ____作業人員。
九、 ____人員。
十、______。
十一、______成員。
十二、 下列作業之人員:
(一)____作業。
(二)______作業。
(三)______作業。
(四) ____作業。
(五) _____作業。
(六) _____作業。
(七) 製造、處置或使用______作業。
十三、 前述各款以外之_______。
十四、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或________,亦應接受前項第十二款或第十三款規定人員之一般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6.訓練單位對於第三條至第十六條之教育訓練,應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_____及下列文件,於教育訓練結束後____日內做成____,至少保存___年:
一、 學員_____紀錄(格式十二)。
二、 受訓學員____紀錄(格式十三)。
三、 受訓學員_____(格式十四)。
四、 受訓學員訓練_____清冊(格式十五)或______核發清冊(格式十六)。
7. 訓練單位對第二十三條(法條內容?___)、第二十五條(____)、第二十六條(____)及前條規定之文件(_____),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期限及方式登錄。 訓練單位停止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業務,應於___日前報請____機關備查,並將前條規定建置資料之___檔移送____機關。
8.訓練單位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 指派專責____。
二、 查核受訓學員之____資格。
三、 查核受訓學員___紀錄及___等相關事項。
四、 查核受訓學員之____情形。
五、 ____或___之處理。
六、 隨時注意____場所各項安全衛生設施。
七、 協助學員處理及解決訓練有關____。
八、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之事項。
訓練單位對受訓學員缺課時數達課程總時數_____以上者,應通知其退訓;受訓學員請假超過_____小時或曠課者,應通知其補足全部課程。
第一項第一款專責____,應具_____資格。但辦理急救人員教育訓練之專責輔導員,得由具____人員資格、___級或___級____技術員合格證書者擔任之。
訓練單位對於第一項之專責____,應使其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講習,每___年至少____小時。
9.前條教材內容之編撰,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 符合_____及著作權法有關規定。
二、 使用____敘述,輔以圖說、實例或職業災害案例等具體說明,如有必要引用國外原文者,加註中文,以為對照。
三、 使用____制單位,如有必要使用公制以外之單位者,換算為公制,以為對照。
四、 編排以____為之,由左至右。
五、 載明編輯委員。
10.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以罰鍰(職安48規定為何?____),並令其限期改正:
一、 訓練場所、訓練設備、安全衛生設施不良,未能符合核備之條件。
二、 招訓廣告或簡章內容有____。
三、 未於____之訓練場所實施教育訓練。
四、 訓練計畫未______。
五、 未置備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資料(訓練規25條內容?____)或資料紀錄不實。
六、 未依規定辦理_____測驗。
七、 未依規定辦理訓練____或_____之發給。
八、 未依公告之規定,______。
九、 未核實登載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_____資料。
十、 拒絕、規避或阻撓主管機關業務____或____。
十一、 未依訓練計畫內容實施,情節_____。
十二、 未依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訓練規20條規定?____)對外招訓或未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21條規定?______)辦理教育訓練。
十三、 停止辦理訓練業務,未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30條規定?____)。
十四、 經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令其______。
11.第五條(5條內容?____)、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12條內容?____),於____年內已受相同種類之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相同,且有證明者,得抵充之。
12.本規則除第三條附表一(3條及表內容?____)、第四條附表二(4條及表內容?____)、第五條附表三(5條及表內容?____)、第十三條附表十一(13條及表內容?____)、第十六條附表十三(16條及表內容?____),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及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14條一項6款內容?____)、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法條內容___?)、第二十條第三項(法條內容____?)、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法條內容____?)、第十七條附表十四(法條內容____?)自發布後一年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訓練規3表一
丁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對象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2條所定第2類或第3類事業之事業單位,且勞工人數在_____人以 下之雇主或其代理人。
1. (最重要) 甲級鍋爐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應為接受____級鍋爐操作人員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取得訓練期滿證明者,方得參加。但具甲級鍋 爐實習操作時數累計_____小時以上,經事業單位證明者,不在此限。
2. (110/7/7修法) 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 衛生教育訓練。但醫護人員及緊急醫療救護法所定之救護技 術員,不在此限。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十三之規定。 表十三急救課程增列_______ 因突發性心跳停止,_____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 達 ______
3. (110/7/7修法) 訓練單位辦理第三條至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之教育 訓練時,講師資格應符合附表十五之規定。 表十五 (五)具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並有___年以上從事____工作經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