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嘑爾」、「蹴爾」二詞是指供食者對受食者表現出何種態度?
(A)憐憫
(B)憤怒
(C)輕賤
(D)親切
統計: A(268), B(71), C(2589), D(26), E(0) #150002
詳解 (共 5 筆)
嘑爾~~ㄏㄨ ㄦˇ
嘑同呼,粗厲的怒聲。爾,助詞,無義。與是給予
蹴
注音一式 ㄘㄨˋ
動詞 踏踩。戰國策˙韓策三:「東孟之會,聶政﹑陽堅刺相兼君。許異蹴哀侯而殪之,
立以為鄭君。」唐˙杜甫˙遣興詩五首之二:「騂弓金爪鏑,白馬蹴微雪。」
踢。 如:「蹴踘」﹑「蹴毬」。晉書˙卷六十二˙祖逖傳:「中夜,聞荒雞鳴,
蹴琨覺曰:『此非惡聲也。』因起舞。」
副詞 恭敬的樣子。見「蹴然」條。
《孟子‧告子上》
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人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人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着給人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爲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爲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爲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爲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