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經評估為發展遲緩兒童 ,至少應多久再評估一次?
(A)半年
(B)1年
(C) 2年
(D)3年
(E)一律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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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3), B(1378), C(27), D(9), E(9) #208424

詳解 (共 1 筆)

#1060975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民國 104 0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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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發展遲緩兒童,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並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發給證明之兒童。發展遲緩兒童再評估之時間,得由專業醫師視個案發展狀況建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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