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有關 98.11.18 修正的特殊教育法的內容,下列哪一項敘述不正確?
(A)嚴重情緒障礙改稱情緒行為障礙
(B)特殊教育評鑑每二年辦理一次
(C)地方政府特殊教育經費預算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預算 5%
(D)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採分散式資源班方式辦理
(E)已刪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 B(1076), C(39), D(35), E(250) #208261
統計: A(18), B(1076), C(39), D(35), E(250) #208261
詳解 (共 9 筆)
#183508
98年修法成3年一次,之前是2年一次
15
0
#293499
要特別注意施行細則未一併修正,現在看到的施行細則還是兩年評鑑一次,看題目一定要注意哦
4
0
#269504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100.05.16)第 3 條
本部應對前條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實施評鑑,其評鑑類別及對象如下:
一、校務評鑑:對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之校長領導、行政管理、課程教學、
學務輔導、實習輔導、環境設備、社群互動及績效表現等進行之評鑑
。
二、特殊教育班評鑑:對學校特殊教育班之行政資源、課程教學、學生輔
導、轉銜服務及績效表現等進行之評鑑。
三、專案評鑑:基於特定目的或需求,對特殊教育進行之評鑑。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評鑑,每三年應辦理一次;第三款之評鑑,得視需
要辦理之。
!!!!!!!!!!!!!!!!!!!!!!!!!!!!!!!!!!法規已改~~~~~~~~~~
1
0
#3982011
本題已過時不會再考,建議刪除
0
0
#183493
我上網找
有的寫兩年 有的寫三年!!!
到底是幾年辦一次呢????
0
0
#185042
了解!!!!
感恩你喔!!!
感恩你喔!!!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