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案型違反「一事不二罰」之原則?
(A)同一樣式之廣告於國家圖書館及台北車站違規張貼,分別處以罰鍰
(B)對於違法宣稱食品有醫療效果之廣告,按次連續處罰
(C)未開立統一發票而逃漏稅,分別依行為罰及漏稅罰處以罰鍰
(D)酒醉駕車除處以罰鍰外,並吊扣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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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7), B(616), C(3987), D(132), E(0) #318203

詳解 (共 10 筆)

#329105
大法官釋字503號
 
納稅義務人違反作為義務而被處行為罰,僅須其有違反作為義務之行為即應受處罰;而逃漏稅捐之被處漏稅罰者,則須具有處罰法定要件之漏稅事實方得為之。二者處罰目的及處罰要件雖不相同,惟其行為如同時符合行為罰及漏稅罰之處罰要件時,除處罰之性質與種類不同,必須採用不同之處罰方法或手段,以達行政目的所必要者外,不得重複處罰,乃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基本原則。是違反作為義務之行為,同時構成漏稅行為之一部或係漏稅行為之方法而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其一重處罰已足達成行政目的時,即不得再就其他行為併予處罰,始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本院釋字第三五六號解釋,應予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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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402
可重複處罰
A:不同地點違規
B:連續違規
D:酒駕處罰鍰並吊扣銷執照

不可重複處罰
C:漏開統一發票與漏稅之間有因果關係,處以罰鍰時從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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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1814

(C)漏開統一發票,分別行為罰漏稅罰處以罰鍰=>處罰種類都是罰鍰從一重罰即可,故違反一事不二罰」(釋字503號: 處罰種類相同從一重) 。

(D)酒醉駕車除處以罰鍰外,吊扣駕照=>罰鍰吊扣駕照處罰種類不同,併予處罰不違反一事不二罰」。

(B)為按次連續處罰,不違反一事不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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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4981
(A)同一樣式之廣告於國家圖書館及台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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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156
A是在兩個不同地點違法,所以罰兩次,例如開車上國道從高雄到台北一路都以時速120公里行駛,一個月後接到了15張罰單,因為在不同的15個點被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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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587
D是除了處{罰鍰}外還{吊扣駕照}也是一事二罰的案列。
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或酒駕發生事故者優先移送依刑事法律論處,除罰鍰外,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受吊扣銷駕駛執照處分;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之裁判確定者,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罰鍰裁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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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7210
根據105年10月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B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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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820
A算是數行為(到處貼)違反一個或同一個行政法上義務之,分別規定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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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922
掉扣駕照是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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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771
B其實可以參考釋字604號停車對持續違規停車予多次處罰,針對違規行為按次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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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0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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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釋字No.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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