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以下有關教師會的敘述何者正確?
(A)學校教師會係指各級學校專任、代理與實習教師所組成之職業團體
(B)地方教師會以直轄市、縣(市)為其組織區域,得不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
(C)各級教師會得依教師法之規定,與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議聘約準則
(D)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不含附設幼稚園)教師二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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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6), B(203), C(800), D(355), E(0) #59212

詳解 (共 5 筆)

#91374
第 25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學校教師會、地方教師會、全國教師會,其定 義如下:
                 一、學校教師會:係指各級學校專任教師所組成之職業團體。
                 二、地方教師會:係指於直轄市、縣 (市) 區域內以學校教師會為會員所     組成之職業團體。
                 三、全國教師會:係指由各地方教師會為會員所組成之職業團體。
第 26 條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 法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執行本法第二十七條各款任務。 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班級數少於  
                 二十班時,得跨校、跨區 (鄉、鎮) , 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其名稱由共同 組成之學校教師協調訂定。 依第一項規定成立學校教師會之學
                 校,其教師不得再跨校、跨區 (鄉、鎮 ) 參加學校教師會。
第 27 條   各級教師會應於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大會紀錄、章程、會員及負責 人名冊,報請所在地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備案。 前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於備案後,除發給證書及圖記
                 外,並通知當地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
第 28 條   地方教師會以直轄市、縣 (市) 為其組織區域,並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 全國教師會應冠以中華民國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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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54
題目是說「正確」的喔!!
所以 訂正:
答案A 「係指各級學校專任教師所組成之職業團體。」
答案B 「地方教師會以直轄市、縣 (市) 為其組織區域,並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 答案C 正確 答案D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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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36
這樣D也錯耶~~
因為他說正解是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 (含附設幼稚園) 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
 
但是題目說的是不含幼稚園~~
所以這樣D也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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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75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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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2574
第二十三條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包括...
(共 17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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