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評量包含三大部分,下列何者不包含在內?
(A) 課程的設計與實施之評量
(B) 教師之教學滿意度評量
(C) 教師之教學效率評量
(D) 學生學習成就之評量
統計: A(131), B(4821), C(1374), D(366), E(0) #120795
詳解 (共 4 筆)
教學評量的定義即為:「教師和學生在經過一段時間共同努力的教導和學習之後,希望瞭解努力的成果和獲致的價值,這種結果的瞭解和價值的評估便是教學評量。」評量的範圍包括教師的教學與學生的學 習活動。由是觀之,教學評量包括三大部分:
第一是教師的教學效率評量(Evaluation of teaching effectiveness),即是以教師為評量的對象,針對教師適切性、教學方法和技術加以評量,此亦涉及教師的人格品質、教育信念和抱負、專業熱忱與知能、專門學科知 識、教學性向、教學效率等。其中,教學效率的評量又包括:教學活動的設計、教學情境的營造、教學方法的運 用、教學進度的掌握、師生參與活動、作業規定、教室管理等。
第二部分是學生的學習成就評量(Evaluation of student learning achievement),是以學生為評量對象,主要在評量學生的學習行為和學習結果,先要瞭解學生的個別差異,包括:身體、智力、性向、人格特質、家庭 背景等方面;在學習過程中,應注意觀察並記錄學生的學習動機、興趣、態度、方法、習慣、努力情形等;經過 一段學習活動後,再運用科學的方法從多方面考查學生的學業成績,分析其優缺點,進而診斷其學習困難及其原 因,據此實施補救教學或進行個別輔導。
第三部分是課程設計與實施評量(Evaluation of curriculum program),以師生共同參與的課程與教學活動為主,評量學校課程設計與實施計畫的利弊所在,期以有更佳的均衡課程〈 Better-balanced curriculum〉,而獲致更良好的「教與學」(Better teaching and better learning)效果。(註三)
綜合言之,以教師為對象的評量內容應該包括:教學方法、技術、策略和教師特質;以學生為評量對象者,內容應包括:學生的學習行為和學習結果;以課程設計與實施評量為對象的,內容應包括學校的課程計畫實施的 利弊為主。由此可知,教學評量主要目的乃在於權衡教師教學的效率與學生的學習結果,同時也考量教師的教學 效率與績效責任(Account 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