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抗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抗告係對法院裁定不服之救濟程序
(B)抗告法院認為抗告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
(C)抗告原則上有停止執行裁判之效力
(D)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裁定,不得抗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40), C(1115), D(98), E(0) #247296

詳解 (共 2 筆)

#427542
抗告無停止執行裁判之效力。但原審法院於抗告法院之裁定前,得以裁定 停止執行。 抗告法院得以裁定停止裁判之執行。
20
0
#324534
403.405.409.412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