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近頒佈的「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之規定,某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學校有34位國一新生入學,應至少開設幾個班級?
(A)2班
(B)3班
(C)4班
(D)5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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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1), B(986), C(119), D(23), E(0) #355688
統計: A(161), B(986), C(119), D(23), E(0) #355688
詳解 (共 9 筆)
#406462
| 第 6 條 | 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 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八人。 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人。 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 四、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 101年5月31日 仍是15人,資料來源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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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374
國中特教班以12人為限
所以34/12 要三班才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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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796
幼稚園8人,國小10人,國中12人,高中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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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195
所以還是15人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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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88
將錯誤資訊快點移除吧!!
免得大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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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931
請問4f可以提供法源依據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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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035
抱歉,我寫錯了!!!!!
深深一鞠躬,一直想找這題改,終於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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