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知悉幼兒在校園中可能發生疑似被性侵害事件時,老師應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處理,下列作法何者適切?
(A)應於24小時內通報
(B)須先取得家長之同意才可通報
(C)為避免二度傷害須徵得當事人同意才能通報
(D)為避免誣告情況應先確認事件是否會再發生再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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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07), B(18), C(8), D(32), E(0) #398263
統計: A(4007), B(18), C(8), D(32), E(0) #398263
詳解 (共 1 筆)
#3885354
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矯正人員、村(里)幹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前項通報內容、通報人之姓名、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第一項通報時,應立即進行分級分類處理,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前項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通報內容、通報人之姓名、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知悉或接獲第一項通報時,應立即進行分級分類處理,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前項通報及分級分類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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