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違反「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
顧。」以下的處置何者正確?
(A) 新台幣3000~15000元罰鍰
(B) 新台幣5000~20000元罰鍰
(C) 強制性親職教育8~50個小時
(D) 強制性親職教育12~60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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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94), B(299), C(1490), D(265), E(0) #352676
統計: A(3494), B(299), C(1490), D(265), E(0) #352676
詳解 (共 6 筆)
#405141
情節嚴重:8-5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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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432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51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另第99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其中尚未提到親職教育的內容,故答案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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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444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
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
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配合99條: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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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277
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102條 第五項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者 , 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 , 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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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999
110年新法~
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有下列情形者,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五、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者。
依前項規定接受親職教育輔導,如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參加,得申請延期。
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成其時數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依限完成親職教育輔導者,免依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第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九條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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