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5. 關於「正當防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侵害國家法益的不法行為,可主張正當防衛
(B)對於故意或過失的不法侵害行為,皆可主張正當防衛
(C)對於未來的侵害,基於防患未然,可主張正當防衛
(D)防衛行為不以出於「不得已」之手段為要件
(E)只有對自己的權利才可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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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 B(579), C(29), D(529), E(112) #818801
統計: A(127), B(579), C(29), D(529), E(112) #818801
詳解 (共 4 筆)
#3372601
(A)錯在:
侵害國家法益或社會法益,同時也侵害個人法益,才成立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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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70
這是刑法不是警察法規,範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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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1197
這不會很難吧…
A 就防衛者只能保護自己(個人法益),至於是自己的何種法益則無限制,例如名譽也可以。
它可以同時參雜其他國家或社會法益,但不能缺少個人法益。
C 這在實務跟學說有不同見解,不過既然是警察相關考試,應該會從實務,而實務對於侵害的時間點認定較嚴格,只限"正在發生中",著手之後,然而現在判例作廢,不知往後的見解會不會引進學說見解
E保護自己或他人都可以啊,不然法律會要你眼睜睜看著他人被侵害,卻不能保護他嗎,已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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