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3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下列關於保護令之敘述何者正確?
(A)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 2 年以下,並自核發時起生效
(B)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 24 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各該主管機關
(C)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之保護令,若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即失其效力
(D)法院均須經審理程序後方可核發暫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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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33), B(6560), C(1053), D(2113), E(121) #603937
統計: A(5033), B(6560), C(1053), D(2113), E(121) #603937
詳解 (共 10 筆)
#1166809
民事保護令種類
1. 通常保護令
(1) 法院經審理程序以終局裁定所核發的保護令
(2) 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3) 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24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2. 暫時保護令
(1) 一般性暫時保護令:
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得不經審理程序或於審理終結前,依聲請人以書面聲請所核發的暫時保護令
(2) 緊急性暫時保護令:
法院於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經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法院除有正當事由外,應於4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的暫時保護令
250
0
#2258366
(A)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 2 年以下,並自核發時起生效 @家暴防治法§15
(B)除緊急保護令外,(即通常&暫時)應於核發後 24 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各該主管機關 @家暴防治法§18
@家暴防治法§16第4項:緊急:4小時
(C)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之保護令,若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即失其效力
@家暴防治法§17:命遷出、命遠離等之保護令,不因被害人同意而失其效力。(不然你當我法院開假的啊)
(D)法院均須經審理程序後方可核發暫時保護令@家暴防治法§16第1項:暫時、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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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616838
最佳解的得延長一次好像不對
下面是查到的
一、延長通常保護令效期,並取消延長次數的限制:將現行通常保護令最長1年的效期,修正為2年,同時也取消保護令僅能延長1次的規定。修法後,通常保護令的有效期間是2年以下,延長保護令的聲請,每次延長也是2年以下,且不受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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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960
(A) 第十五條第一項
(B) 第十八條第一項
(C) 第十七條
(C) 第十七條
(D) 第十六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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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698
| 第 15 條 |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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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406396
家庭暴力防治法 新法第15條 :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考選部公布的答案是舊法, 新法於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後, 已將普通保護令時效從原本一年改為兩年, 請阿摩將答案改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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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061
(A) 1年
(C) 不失其效力
(D)得不經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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