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8 下列有關公務員懲戒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法對已離職或退休之公務員不適用之
(B)公務員因案在懲戒法院審理中者,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
(C)懲戒法院合議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但合議庭認有必要或被付懲戒人聲請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
(D)依公務員懲戒法記過之公務員,自記過之日起 1 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80), B(206), C(1244), D(500), E(20) #1668278
統計: A(3680), B(206), C(1244), D(500), E(20) #1668278
詳解 (共 10 筆)
#2512355
(A)第1條 第2項 --> 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亦適用之。
(B)第8條
(C)第44條
(D)第18條
77
1
#2874517
公務員懲戒法
第44條(審理不公開及其例外規定)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但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認有公開之必要或被付懲戒人聲請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第四十二條囑託調查證據時,準用之。(C)
第18條(記過處分之效力)
記過,自記過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一年內記過三次者,依其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改敘;無級可降者,準用第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D)
44
7
#4858978
公懲法於109年修正
(C)
第44條
懲戒法庭審理案件,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當事人聲請不
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第四十二條囑託調查證據時,準用之。
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第四十二條囑託調查證據時,準用之。
39
0
#4713637
(C)錯誤
公務員懲戒法第44條
懲戒法庭審理案件,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當事人的聲請不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
ㅤㅤ
3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