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杰斯(Carl R. Rogers, 1902-1987)所創始的心理治療法,稱之為「當事人中心治療法」(person-centered theory)。請問此法將誰視為教育的中心?
(A)教師
(B)學生
(C)家長
(D)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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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18458), C(38), D(29), E(0) #82465

詳解 (共 2 筆)

#708903

個人中心治療(Person-Centered Therapy)是由羅吉斯於二十世紀四、五年代在美國所創立的一個心理治療取向,或會被稱為「非指導式治療」、「當事人中心治療法」[1]。與心理分析學派有很大的分別,強調人的正面成長和發展,並且非常著重治療師本身的態度如一致(Congruence)、真誠(Genuineness)、無條件尊重(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和同理心(Empathy)等,而非治療的技巧。

而且羅吉斯亦提出療治應由案主洞察自己的問題,而非如傳統心理分析治療等由治療師主導治療過程。

延伸閱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0%8B%E4%BA%BA%E4%B8%AD%E5%BF%83%E6%B2%BB%E7%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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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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