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下列有關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為成立
(B)定金為諾成契約,於當事人約定時即成立
(C)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D)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視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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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4), B(228), C(3027), D(153), E(0) #2526110
統計: A(534), B(228), C(3027), D(153), E(0) #2526110
詳解 (共 10 筆)
#4697668
第 248 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下列有關定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A)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為成立 (X)
第二百四十八條(收受訂金之效力)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B)定金為諾成契約,於當事人約定時即成立 (X) ~~交付、收受定金時。
第二百四十八條(收受訂金之效力)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C)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O)
第二百四十九條(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D)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視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總額(X)~~~,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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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3756
(A)民 248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推定可以反證推翻,答案寫視為是錯的
(B)定金契約為「要物」契約,必需以交付金錢為前提,答案諾成契約是錯的
(C)民 249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D)民 250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答案寫定金是錯的
故選(C)
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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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9339
(A民法第248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
由他方受有定金時,
推定其契約成立。
(B)定金契約為「要物」契約,
必須以交付金錢為前提。
必須以交付金錢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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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176
(A)
民法 第248條: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B)
台北市地政局:
定金係指契約當事人的一方,為確保契約的履行為目的,所交付他方的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的從契約(買賣契約本身即為主契約)。
定金是以主契約存在為前提,故民法第248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且須於主契約履行前,交付他方的金錢或其他代替物始能成立,所以定金契約為要物契約(必須支付金錢或代替物)。
(C)
民法 第249條2款: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D)
民法 第249條4款: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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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629
(A)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其契約視為成立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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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定金為諾成契約,於當事人約定時即成立
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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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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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視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總額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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